为了全面高质量推进暖民心行动之养老助餐服务行动,合肥市从多渠道发力进行支持。日前,合肥市公布最新的老年助餐补贴方案,从老年用餐、助餐机构建设、运营等多个方面提供补贴。
方案规定,凡是户籍在合肥市的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由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均可获得助餐补贴,并且可在全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使用。补贴标准分别是:60周岁~69周岁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补贴100元/人;70周岁~79周岁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补贴150元/人;8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补贴200元/人。
为推动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在省级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按照每个10万元、3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分别予以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目前已发放补贴资金261.64万元。
为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正常运营,按照就餐老年人的就餐次数,给予老年助餐机构每餐不低于1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水、气、热落实居民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今年以来,已补贴和减免资金319.11万元。
同时,合肥市还把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纳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中统筹安排,将助餐工程列入养老服务综合体统一建设,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集成,避免设施重复浪费。支持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无偿将自有、国有房产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目前全市90%养老助餐机构用房都是由属地政府免费提供。(记者 朱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