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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商报讯 “一照多址”,是指企业在住所(经营场所)以外另设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将经营场所登记于上一级企业营业执照上,无需另行申请分支机构登记。分支机构凭记载有其地址的上一级企业营业执照开展经营。企业不选择“一照多址”,对分支机构可单独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杭政函〔2022〕6号)》,杭州市扩大“一照多址”适用,对企业设立从事无需许可审批项目的分支机构,“一照多址”适用区域范围扩大到“同一设区市”的,该类企业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登记注册。
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我要办企业”,进入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浙江企业在线);选择“我要变更备案-企业变更登记”进行申请办理。进入申请页面后,点击“经营范围”栏,选择“一照多址”,录入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地址和分支机构从事的经营范围;登记机关核准后,系统自动在经营范围栏自动生成“(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从事××。)”内容。
但需要注意的是,跨县(市、区)区域“一照多址”,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登记注册。非市本级登记企业,需将登记机关调整为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迁移程序申请办理,登记机关调整与“一照多址”合并办理。
其次,跨县(市、区)区域“一照多址”,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应当表述为“浙江省杭州市××区××街道××,从事××。”分支机构从事的经营范围,应使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且不涉及许可审批项目。
此外,跨县(市、区)区域“一照多址”,除变更登记法定提交材料规范外,还需提交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使用材料。
同时,同一县(市、区)域内“一照多址”,由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按《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