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要探索买房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新闻,昨天冲上了热搜。


(资料图)

消息的源头,来自前天下午合肥市召开的研究谋划全市房地产工作的专题会议。

会上推出10条工作举措,其中最吸睛的一条就是“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买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是包含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的。公摊面积越少、房子的得房率越高就越实惠。

如果买房按套内面积计价,能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好处?

Part.01

不到70方的公寓

公摊面积超过37方

就在本月中旬,华商网报道了西安一套建筑面积69.57平方米的公寓,套内面积32.71平方米,分摊面积高达37.04平方米,公摊率竟超过了50%。业主姬女士直呼“太离谱了”。

假设这套公寓单价2万元/平方米,按69.75平方米计算,总价为139.5万元。如果单价不变,按套内面积计算,则只需要65.42万元。总价相差一大半。

这个楼盘的公摊面积为什么这么多?销售人员说,门厅大走廊宽敞气派,公摊比例合规。

楼盘所在辖区住建局则表示,目前公摊面积的占比没有明文规定。

1995年,建设部颁布《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其中指出,公摊面积主要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等。

尽管《分摊规则》明确了公摊面积的组成、计算原则和分摊系数等,但还是经常有人提出质疑。

因为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导致“得房率太低”常常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Part.02

重庆于2002年取消“公摊”

香港也早已废除“公摊模式”

我国绝大多数城市,房产买卖都是按建筑面积(套内+公摊)计价的,但也有个别城市只计算套内面积。

比如重庆。

早在2002年,重庆市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以地方规定的形式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都必须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

重庆市为什么能取消公摊面积?这要从重庆市的地形说起。重庆是山城,在重庆市渝中区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龙渝光看来,这也是促使重庆取消公摊面积,直接以套内面积售房的主要原因。

“山城的地形地貌,让重庆的土地资源非常紧张,尤其是成为直辖市后,大量人口流入重庆,更显住房和土地资源的紧缺,所以重庆的开发建设需要让每一寸土地尽其所用,若以公摊面积进行计价销售,有的开发商就会做大公摊面积来达到提升价格的目的,这侵害了购房者的利益,更浪费了土地资源。”

龙渝光认为,重庆直接以套内面积进行计价售房,对于重庆的发展非常有利,“虽然也有开发商会将公摊面积的成本折算到销售价中,但总体上,对比上海、杭州、成都等一二线城市,重庆的房价相对较低。”

我国的香港,被认为是“公摊”的发源地,内地的期房预售、卖公摊面积等模式,都是上世纪90年代借鉴自香港。但实际上,香港早在多年前就正式废除了“公摊模式”,当然,在这项制度彻底取消前,也经过了多年的各方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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