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本周(8月7日-8月11日),江苏A股市场共有20家企业因违规违规被处罚,其中“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及时”“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成为突出现象。


【资料图】

当前,在“零容忍”态势下,监管强度不断升级。企业应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规范、及时、准确。同时,监管机构也应该加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监管,促进企业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和及时化。监管不断趋严,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良好发展。

重点动态:

1、*ST天沃及时任董事长等收警示函,公司被立案

*ST天沃8月8日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2023年1月31日业绩预告、2023年3月28日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归母净利润数据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未披露净资产为负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依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对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中国天楹回购股份金额未达标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由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时,实际回购股份金额未达到回购报告书中的下限金额,于8月7日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上交所对三家苏企下发监管工作函涉公司控股股东同业竞争事项

江苏舜天、苏豪弘业、汇鸿集团三家公司收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均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同业竞争事项。

4、格朗富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处罚 公司董事长受公开谴责纪律处分

8月9日,格朗富发布公告称,本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顾才观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处罚说明如下:给予苏州格朗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顾才观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深交所向鸿达兴业发出关注函 子公司停产或影响三季度业绩

深交所8月9日向鸿达兴业下发关注函,提出包括“请结合乌海化工和中谷矿业历史经营情况,说明本次停产检修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程度和对你公司收入、利润等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金额及占比,以及本次停产预计复产时间及判断依据,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等要求。

6、春兴精工收监管函 实控人承诺事项信披不及时

8月11日,深交所向春兴精工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显示,春兴精工全资孙公司苏州春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自2016年4月开始,与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春兴精工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洁晓作出承诺,若普创天信到期无法归还保理欠款,则由其以自有资金代为偿还保理欠款。

春兴精工未及时披露孙洁晓关于保理业务所作承诺事项,未在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直至2022年4月,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累计对普创天信提供商业保理金额3.20亿元,收回本金2.40亿元,剩余8000万元由孙洁晓履行承诺代普创天信偿还。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詹超 赵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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