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近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师德楷模、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的通知》,明确2023年开展“浙江省模范教师”表彰项目,表彰“浙江省师德楷模”100名、“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100名,给予每人1万元奖金。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并于2023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评选范围

浙江省师德楷模的评选范围为全省高等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


(资料图)

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的评选范围为浙江省农村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已经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曾经获得过该奖项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评选名额

浙江省师德楷模评选名额共100名,拟评选高校教师28名、中小学教师72名。

▶高校教师实行差额推荐,各高校最多推荐1名人选,由省教育厅组织遴选。

▶中小学教师实行等额推荐,各设区市根据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省直学校可各推荐1名人选,由省教育厅组织遴选后推荐1名;技工院校各设区市、省属行业主管部门可各推荐1名人选,由省人社厅组织遴选后推荐2名。

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名额共100名,由各设区市等额推荐。

具体名额分配,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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