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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记者从兰州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在广泛征求各县区民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广大市民、相关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市发改委、教育局等12部门制定出台了《兰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全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提供了依据。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低收入人口范围及认定条件。明确了低收入人口的对象范围。将低收入人口从低保边缘家庭拓展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并明确了认定条件和相关部门认定责任。

《实施细则》规定了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的收入及财产标准。在收入方面,规定低保边缘人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2倍)”;支出型困难人口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边缘人口认定标准,但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财产方面,参照低保对象财产条件,分梯度对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的存款、车辆、住房、经商登记4项核心指标作出明确规定。

《实施细则》明确了刚性支出内容。细化完善了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害和意外事故刚性支出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各项支出的认定办法。

《实施细则》规范了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程序。明确了这两类对象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公开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的工作时限和要求,明确了动态管理、审批权限下放有关要求和终止认定程序的具体情形。五是细化救助帮扶措施。对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取暖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等救助帮扶措施作出原则性规定,重点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和法律援助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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