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如果把浙江经济比作一片蓝海,那么各类经济主体就是一个个劈波斩浪的弄潮儿,在奔涌不息的创新大潮中千帆竞进、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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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大省浙江有底气、有方向、更有大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备受关注的是,本次省两会还将审议表决《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浙江将通过立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围绕浙江经济发展,参加省两会的代表、委员,以及关注本次大会的专家、企业家纷纷踊跃发言,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立法与执法“两手”都要抓

省人大代表、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沸一直关注着《条例(草案)》的起草修订,并多次参与相关讨论座谈。

“《条例(草案)》通过倡导性立法的形式,从制度建设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同时,相较于2006年出台的《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本次《条例(草案)》将占浙企绝大多数的微型企业纳入适用范围,制定扶持措施,正契合了浙江经济发展的实际特点。”令陈沸印象深刻的是《条例(草案)》中关于‍‍财政金融支持和数字赋能中小微企业的相关内容。“前者有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困难,避免企业生存因资金链断裂受到威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后者展示了浙江以数字化改革成果赋能民企发展的担当和智慧。”陈沸指出,在立法的同时,执法水平也应不断提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和权益,有效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条例(草案)》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关心爱护,将对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省人大代表、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凯观察到,代表们在审议《条例(草案)》时,经常围绕融资困境展开热烈讨论,反映了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普遍痛点所在。他认为,鼓励金融机构强化对中小微企业服务更需要科学的引导。“《条例(草案)》提出将普惠金融创新成效等作为考核评价或奖励的重要指标,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立法原则。”陈凯说。

加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应利用好浙江的民营经济大省优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尽快规划并落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方案。”就如何优化我省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省政协委员、杭州利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敏也带来了独特见解。

她建议,一方面,要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另一方面,要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此外她还提出,健全的产权制度、交易制度是企业赖以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制度,要强化营商环境法治化,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作为一名海归创业者,省政协委员,浙江LHD海洋潮流能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总工程师,杭州绿盛集团董事长林东对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有很多深刻体会。

“从国际和国内发展看来,民营企业研究院在科技创新和推动产业升级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林东认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最关键的两个要素,一个是资金,另一个就是人才。就大力加强我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他建议,要支持民营企业研究院与国有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整合国有产业基金与民投产业基金,为掌握核心技术项目产业化提供资金和科技支撑。同时打通民营企业研究院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人才双向流通的通道,以此激活全国高端人才资源库,让浙江成为全国高端人才洼地。

“我们将加大源头核心技术创新上的投入,加快人工智能产品和行业应用落地,全面支撑好浙江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科大讯飞副总裁、浙江讯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孙东平对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满怀期待,在他看来,通过深化改革和立法保障,可以让企业创业有信心、投资能放心、发展更安心。

创造有利于激发企业家精神的营商环境

“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民营企业的闯劲就是全省的活力。”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企业家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浙大城市学院经济系主任朱建安注意到,近期省市领导频频调研民营企业并召开座谈会给企业家鼓劲、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以及省两会期间审议《浙江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等一系列动作,正起到了尊重企业家,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和支持平台经济更好发挥促进就业和消费、衔接生产要素、助力创新等作用。

朱建安认为,民营企业家在创业过程中经常是“拿命在拼”、赚了钱就买机器“滚动式发展”,抓住市场机会勤劳致富。政府要做的是创造好的营商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以及在产权上保护创新。“有利于弘扬和激发企业家精神的营商环境,会引导最具有创造力的聪明大脑和最勤奋的劳动者,将自己的智慧和努力用于获得最高回报的领域。”朱建安说,“浙江省展示了作为‘尖子生’敢闯、敢为、敢干的风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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