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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昌日报
本报讯(黄冠—全媒体记者 邬靓)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力筹措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强化污染治理,促进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023年,首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项目23个、金额2700余万元,其中包括鄱阳湖南昌湖区水生态调查、地下水质量考核、应对气候变化、移动源尾气排放监督、重金属污染防控、土壤污染监管、辐射监测、噪声污染防治等环保领域建设项目。
据统计,2020-2022年,市本级累计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3亿元,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2023年,市本级安排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为3500万元。
据了解,我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对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和进度进行梳理、跟踪、通报,及时化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将资金纳入财政绩效评价范围,综合采用事前评估、事中管理、事后评价等方式,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支出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