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连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整治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食盐质量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


【资料图】

征集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线索

6月1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制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从即日起,该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线索。

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网络直播带货中的虚假宣传行为;网络销售中的刷单炒信、红包返现等方式利诱用户的行为;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将“消”字号(消杀用品)、“基因检测”产品作为药品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利用“保健”、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利用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财商、教育机构虚构讲师资历、夸大投资收益;假冒消防培训机构,以授课名义兜售消防产品的虚假宣传、误导行为;在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装饰装修、餐饮旅游等行业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医疗美容机构通过广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正当销售、误导消费行为。

侵害企业品牌、信誉、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利用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涉农产品的行为;仿冒应用软件图标、网站页面设计、网络游戏角色名称和虚拟人物形象等,误导消费者的混淆行为; 利用“黑公关”第三方测评机构,炮制、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直接举报的方式向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城关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6月12日,记者从城关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连日来该局集中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四查四看”措施对全区盐业批发企业、盐业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督促食盐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该局检查食盐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经营资质和合格证明,重点对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逐一核查确认,对无证批发、无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切实把牢食盐批发销售入口关。检查食盐末端经销商的进销货渠道,重点查看是否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是否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或不合格碘盐及是否存在将工业用盐、液体盐等非食用盐作为食用盐销售等行为,要求食盐零售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自纠,依法合规经营。

同时,检查食盐储存条件,重点查看食盐运输装卸、仓储条件是否合规,储存场地是否做到防晒、干燥、安全、卫生,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现场督促整改,确保食盐“存”得放心、“用”得安心。此外,检查食盐标签标识,重点抽查便利店、小超市、小卖部在售食盐是否按要求明确碘盐标志、碘浓度标注等,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执行标准,对标识不清、不符合标准的勒令立即下架,并对零食企业加碘盐和无碘盐销售专区做出了具体要求,全力保障辖区盐业市场规范有序。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责任编辑: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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