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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刘全平 蔡战伟

日前,商水县张明乡坡杜行政村村民周龙涛向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打电话称:“家中院内落下一只大鸟,飞不起来了,不知道是什么鸟,看着和普通的鸟儿不一样,赶紧来看看吧!”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带领工作人员赶到周龙涛家中,发现飞不起来的大鸟是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及时对其进行了救助。

在周龙涛家中,他憨笑着说:“手机上经常看到救助小鸟的事儿,这也是一个小生命,今天让我碰到了,就想着为保护鸟类尽点力。”经初步辨认,这是一只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红隼幼体,生命体征正常,没有受伤。县自然资源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迅速与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专家联系,将这只红隼送到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检查。经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专家检查确认,这是一只红隼幼体,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身体没有受伤,由于捕食能力较差,长时间没有进食导致身体虚弱,无法正常飞行,待其体能恢复后,将适时放归大自然。

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工作人员对周龙涛的善举连连称赞:“多亏了这个满怀爱心的小伙子,让这只鸟儿得到了及时救助。”

据专家介绍,隼属国家重点保护鸟类,食肉,在鸟类食物链中处于顶端,是白天活动的猛禽,多为单独活动,飞翔能力极强,也是视力最好的动物之一,我国所有隼形目鸟类都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他们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逐步增强。今后,他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和奖励机制,强化重点区域巡逻防控,加大对野生鸟类迁徙繁衍地、活动区域的巡护检查力度,切实为野生动物创造一个安全的繁衍生息和迁徙场所。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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