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交警支队获悉,备受关注的兰州“元通大桥飙车案”有了最新消息,该案涉案7人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处犯危险驾驶罪。

2021年8月19日21时许,马某某、齐某、许某某、李某、闵某某、马某某、郑某某、游某某(另案处理)8人分别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北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期间实施超速、随意变更车道、快速追赶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22时许,8人聚集元通大桥桥面,实施超速行驶、“动力翘头”等违法行为。2022年6月23日,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以上8人除游某某(另案处理》外,其余7人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1至4个月拘役,并处3000元-5000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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