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为制止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线索。


(资料图)

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行为;网络销售中的刷单炒信、红包返现等利诱用户的行为;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将“消”字号(消杀用品)、“基因检测”产品作为药品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利用“保健”、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利用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财商、教育机构虚构讲师资历、夸大投资收益;假冒消防培训机构,以授课名义兜售消防产品的虚假宣传、误导行为;在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装饰装修、餐饮旅游等行业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医疗美容机构通过广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不正当销售、误导消费行为

侵害企业品牌、信誉、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在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涉农产品的行为;仿冒应用软件图标、网站页面设计、网络游戏角色名称和虚拟人物形象等,误导消费者的混淆行为;利用“黑公关”第三方测评机构,炮制、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

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打拨12315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电话、信件和直接举报的方式向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举报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举报电话:12345、12315

电子邮箱:88023861@qq.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225号(邮编:730030)

责任编辑: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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