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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日报讯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违规收礼、违规吃请等“四风”隐形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区纪委监委于近日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洞桥镇区域发展办工作人员蒋徐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7月和12月,蒋徐忠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委托,组织宴请辖区内有关村干部,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共计4300元人民币。2022年8月,蒋徐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骆森华,富阳蓝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章华伟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消费卡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骆森华在担任杭州富阳蓝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期间,经其本人同意,并由公司总经理章华伟负责,使用公司账外公款共计2.3万元人民币购买消费卡,用于赠送业务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12月,骆森华和章华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公安富阳分局警务保障室辅警郎国军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卡问题。2019年春节至2020年春节,郎国军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超市卡,共计价值6000元人民币。郎国军还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2年11月,郎国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作“耳旁风”、视纪律规矩为“稻草人”,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谨记腐化堕落往往源于小事小节的失守,清醒认识“四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治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巧立名目进行“礼节拜访”等隐形变异问题,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以马不离鞍、缰不离手的定力,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盯紧盯住、持之以恒,严防“四风”问题变异回潮,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为我区高水平描绘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