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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全国将试点恢复旅行社出境团队旅游……2月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看看哪些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浙江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月16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明确,浙江将进一步加快整合优化、提升发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到2025年,争取实现综合保税区设区市全覆盖,全省综合保税区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资源配置、体制机制全面优化,全省三分之一的综合保税区进入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A类行列。

浙江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

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多跨协同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新模式的通知》,自2月17日起施行。

二手房“带押过户”一般是指:在押房产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无需先还贷解押后再办理过户转移。核心是免去提前筹款还贷解押环节,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通知》要求各地常态化提供“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探索“带押过户”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

浙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来了

《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将于2月15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按照交强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等。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逃逸的,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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