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于扬 李玉坤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偏偏就有一些人走起了歪门邪道。大河报·豫视频记者6月13日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 ,该院刑事一庭就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三名男子自作聪明,拿着租来的车辆抵押借款,结果到头来分别被判了刑。


(资料图片)

租赁高档轿车,三男子玩起了“空手套白狼”

黄某、王某甲、王某乙是周口人,但却因为一次合伙耍聪明,而共同受到刑罚。

那是几年前的一个夏季,黄某、王某甲、王某乙驾车到郑州某汽车租赁公司,利用王某乙的身份证和驾驶证,租赁了该公司一辆奥迪A6轿车。当时,三人向汽车租赁公司支付了1万元押金和1.6万元租金之后,将车顺利开回了周口,由王某甲保管。

此后,一场骗局正式登场。首先,黄某联系人制作了虚假的车辆登记证书,并和王某乙等人一起找人制作了虚假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欠条,以及奥迪车车主卢某的身份证复印件。

当所有“手续”准备完善后,王某乙联系了李某,利用伪造的手续将实际租赁来的奥迪车抵押给李某,骗取借款20万元。当时,黄某等人与被害人李某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月息6分,如果到时候还不上钱,车辆归李某所有。

为了让李某深信不疑,他们还提前支付给李某借款利息1.2万元,由此,李某安排人将20万元打进王某乙的账户,这笔钱后来被三人分赃,用于个人挥霍。

三人分别被判刑,法官提醒:不劳而获不可取

当李某发现三人根本还不上借款,而且郑州租赁公司前去收车时,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周口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侦民警,将黄某等3人抓获。

不久前,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查明:黄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租车后以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这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的合同监管制度,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黄某和王某甲各有期徒刑3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而同案的王某乙也被判处了刑罚。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静提醒,一番“空手套白狼”操作,看似行云流水、毫无破绽,最终却套牢自己、身陷囹圄。本案告诫人们,任何“空手套白狼”不劳而获的方式都是不可取的,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只有通过合法途径,才能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周口运营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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