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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洪涛 通讯员 王立平
为深入推进《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真正让《条例》入脑入心,树立良好社会风气,3月2日下午,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在局机关六楼会议室举办“学条例、树新风”主题宣讲活动。
会上,全体干部职工一起学习了两个《条例》的主要内容。宣讲人员还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特别增加的“疫情防控常态化”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宣讲《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与倡导”章节中“行政执法人员、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应当遵循的文明行为规范”及解决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文明行为促进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条例》还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对文明行为提出了基本规范和要求,旨在让文明行为在学习中播种、在思想中生根、在行动上发芽、在服务上结果。
学习结束后,太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党员志愿者在谢安路等地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沿街劝阻群众不文明行为,向群众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和《倡议书》,并逐条进行讲解,鼓励群众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守护者、传播者,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让文明之风吹遍中原大地。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推进周”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持续推进“文明条例”宣传,开展志愿服务和文明行为引导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参与率,为倡导文明新风、推动文明进步增添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