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乘坐地铁出行成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共同维护一个良好舒适的乘坐环境变得尤为重要。比如,当你一身疲惫,正想安静休息一下时,原本安静的地铁车厢内突然有人开始大声外放手机视频,难免让人心生反感。对这种外放现象,网络上时有吐槽,除了呼吁个人不要外放,加强监管也成了普遍诉求。
以下这些方面,你一定要注意了! 如有违反,或将面临处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不得影响运营安全
结合日常乘坐地铁以及杭州地铁曾出现过的现象举例: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比如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者安全装置;妨碍或者破坏车门、屏蔽门、安全门功能;擅自进入控制室、车辆驾驶室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用火;强行上下车;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这些都被《条例》列为禁止行为,如有违反,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不得影响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公共环境卫生
其中特别提到了很多不文明乘地铁的行为:比如在车站或者列车内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任意涂写、刻画、张贴、悬挂物品等;在车站或者列车内躺卧、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等;另外,在车站或者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平衡车;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如果违反这条规定,《条例》明确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进行劝阻、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注意禁止携带的物品
不得携带违禁品、管制物品,重量、体积等超过城市轨道交通文明乘车规则规定的物品,犬只、活禽等可能影响他人安全的动物(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如导盲犬)及易燃性、有严重异味、外表尖锐或者其他易污染、易损坏设施、易损伤他人的物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乘车。
4.信用制度
《条例》对各种逃票行为进行征信管理,《条例》规定,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逃票三次(含)以上的,逃票信息按照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地铁不同于一般的服务性场所,它是都市上班族通勤的刚需,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体验和感受。在外放越来越成为突出问题的背景下,呼唤更有效的监管就成了必然。
有了严格的监管,也希望大家能从我做起,共同营造良好有序的公共环境。
■ 地铁乘客手机外放收罚单
近日,南京地铁因乘客手机外放收罚单一事引发关注一度冲上了热搜。网友“小黑晗是我”称,自己去江苏南京旅游,上了地铁后,没来得及戴耳机导致手机声音外放,于是收到一张告知单,并在单子上签了字:“保安小姐姐从我旁边走过去,快走到另一节车厢,又走回来,给我开了张‘罚单’。”该网友表示,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时自己在刷朋友圈,外放声音其实并不很大,凑巧有一个巡逻的工作人员经过,虽然开具了告知单,但最后并没有罚款。
■ 南京地铁回复:属实,车厢内禁喧哗
南京地铁回应媒体称,此事属实,车厢内有稽查人员进行巡逻,会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巡查,发现有随地吐痰、躺卧、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相关禁止行为,会开具相应的告知单,如果情节严重,也会进行罚款。所有的处理过程,都有相应的记录。
■ 杭州地铁表示:会劝阻乘客外放电子设备
对此不少网友建议全国推广,禁止在地铁上外放,合力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乘坐环境。
其实,这些违禁行为杭州也会查,不服从劝阻将处罚款。据悉,2020年4月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第36条规定,乘客不得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其中就包括“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在此基础上,各地都制定了轨道交通条例或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也提到:“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虽然,没有细致到电子设备外放这么明确,但杭州地铁工作人员说:“日常乘车环境中,如果有乘客反映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情况,我们肯定也会赶到现场进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