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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立法保障,使现行法规条例更加适应文明交通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2月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民意调查征集意见活动,进一步引导市民安全文明出行,营造全民参与立法的良好氛围。据数据统计,截至3月16日活动结束,共有168374人参与民意调查问卷;其中,线上参与152174人,线下参与16200人,收集整理有效意见约25000余条,创下全市群众参与立法人数的历史新高。

记者了解到,《条例》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文明有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成为广大市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的同时,一些电动自行车随意闯红灯、逆行、走快速路、不佩戴头盔、非法改装等乱象依然存在,其生产、销售、综合治理等方面还存在短板,给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得益于我市对文明交通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正式列入2023年我市立法审议项目,并通过为期一个月的民意调查征集意见活动,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使修订工作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和日常使用过程中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更好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月底,全市立法计划部署会召开后,我们又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参与的渠道,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全方位听取群众的意愿。”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副县级专职委员刘锡平告诉记者,一方面,各县区人大以代表联络站为阵地,通过发挥驻地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以互动式专题座谈会,听取基层群众对完善法规的意见;另一方面,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精心推进线上扫码调查有奖问卷,通过广播电视、街面可视平面、网络新媒体等广泛宣传,以及警民联系、警校共建等途径,组织在校大中专学生、企业职工、市民群众等骑行重点人群就修法要点表达意见,有效保证了“开门立法”。

下一阶段,市人大将把讨论条例修订列入第一季度市人大代表主题活动内容,征求每个县区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对涉及规范骑行、依法销售等方面的修法建议。修法专班还将定期深入基层,就梳理分析后群众反映集中的建议意见,听取法律专家、市民群众的立法意见,提高公众参与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立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陈璋 全媒体记者 殷思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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