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推动大中型企业配备至少2名劳动关系协调员……6月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看看哪些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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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
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的若干意见》,并将于6月13日起施行。
《若干意见》提出“1+8”机制。“1”即深化顶层设计机制,围绕战略科技任务凝练、重大专项设置、重大项目布局三方面加强系统设计。“8”即围绕编榜、申报、评审、立项、资助、过程管理、验收、监督评价等八个主要环节,完善组织实施机制。
浙江印发实施方案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省人力社保厅等4部门印发《高质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均于6月30日起施行。
《高质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力争到2027年底,浙江各类企业、工地项目及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行业(协会)普遍开展创建活动并基本达到创建标准。
《关于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推动大中型企业配备至少2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小微企业配备至少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未配备或难以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微型企业由基层平台予以覆盖。
浙江多举措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资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浙江省进一步做好以制造业为重点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举措》(☜点击蓝字查看详情),将于6月11日起施行。
《若干举措》提出加快重大制造业外资项目落地。全省每年引进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制造业外资项目20个以上,全力争取总投资10亿美元以上的标志性制造业外资项目落地。2023年全省出访招商团组不少于200组。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落户浙江,对符合条件的按其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耕地与其他农用地“进出平衡”,浙江印发实施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浙江省耕地与其他农用地“进出平衡”实施意见》,自6月25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提出,耕地“进出平衡”实施范围包括“耕地转出”和“耕地转入”。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必须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含恢复属性地类)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整治为耕地的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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