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记者5月5日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总体要求,该局制定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列明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10大类139个常见的违规情形,进一步从源头上防范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风险,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实现预防医疗保障基金流失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负面清单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国家、省、市飞行检查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广泛征求病历审核专家、临床医学专家和定点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梳理汇总,列明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10大类139个常见的违规情形。

负面清单规定的10大类违规情形是: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收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其他行为。

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既便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应用,也为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提供充分的政策依据、详细的收费指南和易懂的操作指引,便于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逐项对照检查,及时发现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存在的问题,逐步将事后监管、问题查处逐渐向事前监管、问题预防延伸,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张军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