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做深做实诉源治理,提高涉案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正阳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对20名醉酒驾驶适用不起诉决定人员开展普法教育。
此次普法课从“醉酒驾驶刑事处罚、相对不起诉决定、少捕慎诉慎押、”三方面进行解读。
相对不起诉又称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时,对依法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且通过严格的“不起诉”条件审查,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贯彻国家宽严相济政策,结合轻罪立法的推进方向,做出部分醉驾案件相对不起诉决定,也希望被不起诉人能够切实提高法治意识。
经过普法,被不起诉人均表示,已充分认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产生的危害和法律后果,今后将切实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同时也会以自身教训向周边亲友宣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为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续跟踪工作,通过推行公开宣告、训诫,交通志愿服务、社区劳动等社会公益服务加大运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实现教育与惩戒结合,深化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