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1年9月1日起,安徽省亳州市将全面执行汽车检验与维护制度,简称为“I/M制度”。
“I站”代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M站”代表汽车维修企业。经I站检测排放不合格的汽车需及时到M站进行维修治理,治理后再到同一家I站,予以复检,从而实现汽车“检验-维修-复检”的闭环管理制度。
参与汽车检验与维护制度的M站均是由亳州市交通运输局从一、二类和从事发动机维修的三类维修企业中择优选取的,维修人员专业、设备齐全,汽车尾气排放超标治理效果好,彻底解决了一直困扰车主的没有专业汽车尾气超标维修企业的难题。同时,对M站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加强,一旦发现用强制或者虚假信息诱导欺骗的方式向托修方违规搭售排放维护修理项目或配件装置、有意夸大配件装置性能或维修效果及弄虚作假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此外,对于经生态环境部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路检路查、入户抽测及车载终端OBD远程在线监控等发现排放不合格的,或行驶中排放黑烟被公众举报的车辆,也需要到维修单位(M站)进行维修治理,合格后方可上路。
下一步,公安部门将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机动车联合路检路查、入户抽测工作,依法查处超标排放、冒黑烟等上路行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监督抽测中发现的,逾期未通过复检上路行驶的排放超标车辆予以处罚。(李锐 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