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外卖,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就业形态。同时,由此产生的食品安全、交通安全、从业人员保护等问题也逐渐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保护外卖骑手权益,4月18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出台了《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办法》吸收了杭州近年来在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信用联合惩戒、监管数据共建共享、外卖骑手和车辆数字化监管、阳光厨房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先行先试,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外卖配送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外卖骑手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餐饮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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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全国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中,杭州是首个颁布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管理规定的城市。
不同于为传统网络交易提供的快递物流活动,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活动在参与主体、经营模式等方面更为复杂,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对于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活动的直接规定较少,导致法律主体被隐藏、法律关系不清晰、法律责任不明确,经常会出现骑手和消费者维权难的现象。
为解决这一问题,《办法》对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活动涉及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送餐服务经营者、网约配送员、独立网约配送员(个人“骑手”)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创设和明确了符合网络餐饮外卖实际的法律主体,属全国首创。
消费者若是通过网络平台送餐的,平台应当在订单配送页面显著位置明示送餐经营公司或独立网约配送员的主体信息和联系方式,并以显著标记区分送餐经营公司和独立网约配送员;餐饮商家自行找人送餐的,该商家应当标明自行配送并明示配送服务联系方式。
目前,杭州市共有网约配送员约 33.9 万名,日均活跃骑手约为 4.3 万人。但是,由于派单机制过度依赖平台算法,网约送餐行业“内卷”严重,从业人员配送时限紧、劳动强度大,甚至出现多起猝死事例。
对此,《办法》规定,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活动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参与劳动报酬规则、绩效考核、派单机制、劳动安全、工作条件等涉及网约配送员利益事项的协商协调,维护网约配送员合法权益。
平台经营者、餐饮提供者和送餐经营者应当完善网约配送员工作报酬规则,制定合理的单笔配送报酬和工作量考核要求,明确工作报酬发放时间、方式,并按时足额发放。如遇网约配送员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夜间等情形下送餐的,鼓励提高单笔配送报酬或者适当给予补贴;与网约配送员确立劳动关系的,还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平台经营者、餐饮提供者和送餐经营者还应当发挥数据技术优势,完善订单分派机制,优化配送往返路线,合理设定取餐和送餐时限,关注网约配送员持续工作时长,必要时进行防疲劳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不仅重点规范了网络餐饮外卖的送餐环节,确保“最后一公里”的品质和安全,还明确了网络餐饮外卖的社会共治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细化了对配送算法、食品盛装容器、外卖封签等的监管规则,着力保障网约配送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创新性的探索规定,均属全国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