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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兰州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于日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予以公开。未来,兰州将以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4月11日至4月30日,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兰州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河湖长制专项督察,并于7月5日向兰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报告。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制定上报了《兰州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对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细化分解为52项整改任务(例行督察44项,河湖长制专项督察8项),逐项制定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督导单位,形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科学谋划、精心部署,提出6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全面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面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组织架构和推进机制,形成督察整改工作合力。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狠抓推进落实。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制定更加详细的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靠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三是严格整改程序,规范验收销号。建立健全核查验收销号制度,规范验收销号程序,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四是严肃监督追责,确保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力、敷衍推诿、责任走空,甚至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倒逼整改工作责任落实。五是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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