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规划》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提出,到2025年,托育服务的政策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普惠托位占比超过60%,乡镇(街道)托育机构基本全覆盖,城乡社区15分钟托育服务圈基本形成。具体指标↓↓
《规划》具体如何实施呢?主要任务一起了解~
(相关资料图)
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体系
健全“5+X”托育服务体系。建立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社区驿站等为补充的“5+X”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重点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综合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单位托育设施、幼儿园托班和家庭托育点等建设,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
构建“1+1+X”普惠托育专业指导体系。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在各市、县(市、区)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建设1个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实训基地(可共建);在基层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
推动城乡托育服务协同发展。鼓励乡镇街道与专业托育机构共建托育服务点,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幼儿园开办托班,逐步扩大农村地区托育服务覆盖面。
构建“1+1+X”普惠托育专业指导体系。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在各市、县(市、区)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建设1个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实训基地(可共建);在基层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
推动城乡托育服务协同发展。鼓励乡镇街道与专业托育机构共建托育服务点,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幼儿园开办托班,逐步扩大农村地区托育服务覆盖面。
构建托育人才培养体系
健全托育人才专业教育体系。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增强托育人才培养供给能力。到2025年,各市至少有1所高职院校设置托育服务相关专业。
拓展托育从业人员规模。鼓励将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培训目录和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目录,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开展托育机构保健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队伍建设。
完善托育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审查机制。到2025年,实现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85%以上。建立符合托育服务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不断提升托育从业人员的发展空间、薪酬待遇、执业环境,稳定托育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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